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福建省高速公路超限黑名单车辆拦截标准的通知 |
近期以来,集团公司和各运营管理公司接到部分货物运输相对人的反映,因计重收费动态称重设施存在误差以及我省与周边相邻省份高速公路治超执法力度不同等原因导致其车辆被列为超限黑名单,对其货物运输造成一定影响。 鉴于高速公路出口计重收费动态称重设施在国家计量检定规程中有一定的设备精度允许误差,交通运输部近期在公布全国高速公路货车超限总体情况时对超限判断采用了0.95的修正系数(当车货总重*0.95>限重标准的认定为超限),同时考虑到我省高速公路目前处于动态称重设施和静态称重设施交替共同使用阶段,设备精度的差异容易产生争议。为减少上述相关原因引起的争议,进一步提高便民服务水平和车辆通行效率,经集团公司研究决定,适当调整我省高速公路超限黑名单车辆拦截标准,参照交通运输部采用修正系数判断超限的做法,将出口计重收费车货总重*0.95>总质量限值的列为超限黑名单车辆。 调整拦截标准后的超限黑名单系统自2018年7月13日零时起执行。
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1日 |
信息来源:福建省高速公路集 |
发布时间:2018-07-12 11:24:30 |